ABC會計師事務所首次接受委托,負責審計上市公司甲公司2017年度財務報表,并委派A注冊會計師擔任審計項目合伙人。審計底稿中記錄的相關事項如下:
(1)ABC會計師事務所委派B注冊會計師擔任該項目質量控制復核合伙人,并負責甲公司某重要子公司的審計。
(2)在接受委托后,A注冊會計師向甲公司前任注冊會計師詢問甲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得知原因是甲公司在某一重大會計問題上與前任注冊會計師存在分歧。
(3)A注冊會計師擬在審計完成階段實施針對特定項目(包括持續(xù)經(jīng)營、法律法規(guī)、關聯(lián)方等)的必要程序。
(4)在簽署審計報告前,A注冊會計師授權會計師事務所另一合伙人C注冊會計師復核了所有審計工作底稿,并就重大事項與其進行了討論。
(5)A注冊會計師就某一重大審計問題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技術部門,但直至審計報告日(2018年3月1日),仍未與技術部門達成一致意見。經(jīng)與B注冊會計師討論,A注冊會計師出具了審計報告。
(6)B注冊會計師在2018年3月3日完成了項目質量控制復核。
要求:
針對上述(1)至(6)項,分別指出ABC會計師事務所業(yè)務質量控制制度是否符合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則的規(guī)定,并簡要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