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與B公司均為商品流通企業(yè)。2012年12月31日兩公司采用共同經(jīng)營方式,共同出資購買一棟辦公樓,用于出租收取租金。合同約定,兩公司的出資比例.收入分享率和費用分擔率均為50%。該辦公樓購買價款為1550萬元,以銀行存款支付,預計使用壽命30年,預計凈殘值為50萬元,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計提折舊。辦公樓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開始日為2013年1月1日,租賃期限為10年,每年租金為216萬元,按月交付。該辦公樓每月支付維修費1萬元,支付物業(yè)費2萬元。假設不考慮其他因素,A公司2013年因此合營安排應確認的損益為()。
- A
81.5萬元
- B
65萬元
- C
61.17萬元
- D
8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