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5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從二級市場購入乙公司股票50萬股,每股買價12元,同時支付相關稅費2萬元。甲公司將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2009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價為每股11元,甲公司預計該股票價格下跌是暫時的。2010年2月1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現(xiàn)金股利,每股0.5元。2010年2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發(fā)放的現(xiàn)金股利25萬元。2010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價下跌至每股6元,預計還將繼續(xù)下跌。2011年1月5日,甲公司將該項金融資產(chǎn)全部出售,取得價款450萬元。2011年1月5日,甲公司因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而計入投資收益的金額是()。
- A
202萬元
- B
98萬元
- C
150萬元
- D
15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