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業(yè)將某一棟自用寫字樓經營租賃給乙公司使用,并一直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xù)計量。2015年1月1日,甲企業(yè)認為,出租給乙公司使用的寫字樓,其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市場比較成熟,具備了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條件,決定將該項投資性房地產從成本模式轉換為公允價值模式計量。該寫字樓的原價為20000萬元,已計提折舊4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2015年1月1日,該寫字樓的公允價值為26000萬元。假設甲企業(yè)按凈利潤的10%計提盈余公積,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則轉換日影響資產負債表中期初"未分配利潤"項目的金額是(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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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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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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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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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