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責任的說法,錯誤的是( )。
- A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 B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經(jīng)濟標準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算起
- C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整改,處以罰款
- D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整改,并可以按照受侵害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